该规程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全面替代已使用了十五年的《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和《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3—2011)。整合范围扩大:规程从原有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分散监察,首次将紧急切断阀纳入统一监管,形成了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逻辑关系更清晰。
技术要求提升:明确了安全阀、爆破片装置和紧急切断阀的定义及分类;补充了安全阀在线校验和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确定校验周期的具体要求,最长校验周期不超过5年;针对三种附件分别细化了材料、设计、制造、选用和安装的专项要求。
内容更加全面:新增了沙盒监管机制,允许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但与本规程不一致时申报;增加了缺陷产品召回义务,要求制造单位按《缺陷特种设备召回管理规则》履行召回。
结构更为完善:系统规定了型式试验的流程、覆盖范围及一致性核查要求(每4年一次);补充了安全附件在使用环节的日常检查、年度检查及定期校验的具体内容;明确了质量证明书、铭牌标志及信息化追溯管理的详细规定。
核心要求:
安全阀部分:规定了弹簧直接载荷式、先导式等安全阀的材料选用、结构设计(如排泄孔、波纹管)、制造工艺及出厂检验(整定压力、密封试验)要求。明确了蒸汽、气体、液体及低温介质用安全阀的选用原则,并提出了在线校验和基于风险检验的周期确定方法。
爆破片装置部分:规定了正拱形、反拱形、平板形及石墨型爆破片的结构设计与制造要求。明确了爆破试验、疲劳试验等型式试验项目,规定了安装方向、泄放管路设置等安装要求,并给出了正常使用周期(2~3年)及更换条件。
紧急切断阀部分:规定了过流切断型、易熔切断型、压力切断型、拉断切断型及电磁式切断型紧急切断阀的定义与分类。明确了其结构设计(如自动切断后需手动复位)、材料选择及出厂检验项目(壳体强度、密封性能、切断性能试验),并对各类切断阀的选用和安装提出了具体要求。